婚姻家庭
复婚与婚姻效力
复婚与婚姻效力 我与丈夫是20多年夫妻了,在2005年间,丈夫称生意问题提出要暂时离婚来处理事情,因为这样,就算是万般不愿意的我最后答应了离婚了,离婚后我们都像往常般生活。在2008年,发现了丈夫在外面另外与一个女人登记结婚了,但是其登记结婚的身份证和户口薄都是旧的,过期的,闹了一年多的事情,现在丈夫肯和我复婚,与第三者离婚,那我们就是合法夫妻,但他与我复婚,但如果是没有跟第三者离婚的,但他和我复婚的身份证都是有效的,第三者结婚是的身份证都是过期,旧的,那如果是我们复婚了,我丈夫与第三者的婚姻是否可以宣布无效呢?我是否为他合法的正式的妻子呢?究竟谁是合法妻子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gy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6-02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