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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吸烟,网管即使制止了,我也履行义务掐断了烟,依然处罚我500元

网吧吸烟,网管即使制止了,我也履行义务掐断了烟,依然处罚我500元 天黑的时候我去的网吧,网吧有禁止吸烟标志,但我没有看到,点烟后15秒左右,网管看到了,也及时制止了,我也及时将烟掐断后,那剩下的烟和烟盒放在了电脑桌上忘记收在兜里,不一会民警来了,看到我桌子上的烟,询问我以后将我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并处罚我500元。


我自身对此表示怀疑,首先:
1我接受了网管的安全隐患劝告,并且及时履行了。
2民警并没发现我当时在吸烟,处罚依据是我电脑桌上的烟。
3根据《消防法》第63条明确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依据我上述1,2条质疑,500元处罚对于我是否过于苛刻,我觉得警告即可
3处罚我500元并未开此收据,针对个人的处罚依据条款


已经过去三天了,当时的香烟物证已经丢失,人证网吧工作人员,能否起诉派出所。

我知道500元并不是很多,但我想了解此次案件是否侵犯我的个人财产权

申诉几率大不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zn1(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2-11-11 21:3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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