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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非法倒卖千亩土地
村干部非法倒卖千亩土地 我们是陆丰市潭西镇新埔村委会,新坣村绝大多数村民。现如实向您们反映新坣村干部,党委书记林政法为首,支委林继棠、林汉来、杨本仁,委员林艾,等几多名干部。 自从一九九二年以来结诚死党,独霸一方,目无党纪国法,疯狂的侵占,非法发包,倒卖集体耕地(良田)914亩,旱园734亩,从中谋取私利,造成耕地减少,我们村九十年代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是1700人,耕地(按交公余粮面积统计)1700亩,人均耕地为一亩,被村干部非法出租,倒卖后人均耕地不足0.38亩,耕地性质被改变,生态受到破坏,村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请求(广大网友及政府),领导和同志们深入我们村调查研究,我们将实事求是地向您们反映情况,从严惩处他们的违法行为,为民除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事实: 1、一九九二年月,村干部把本村叶箖港至竹杆港耕地(良田)300亩租给本管区后埔村林俊炉养鱼(租期8年),所得租金无公开。 2、一九九三年月,林继棠利用干部身份把白洋肚耕地(良田)180亩各人承包几年后,租给本村民杨汉雄作为养鱼(租期50年),后又转租给后埔村民林俊炉养鱼,所得租金无公开。 3、一九九0年月,支委林继棠侵占咸池外耕地(良田)7亩,自办养鱼池(合同不详),所得租金无公开。 4、一九九六年月,干部把雨伞潭口至赤箖仔、白洋肚路上面至下洋老路,耕地110亩(良田为80亩)租给本村民林瑞跃种养(租期36年),所得租金无公开。 5.一九九三年月,干部把白墓湖耕地(良田20亩)120亩租给林群冰种果实,(租期30年),于去年10月收面良田(20亩),转租给潭西镇西湖村庄清来,收款73万,村干部人员拿钱上门叫代表签名(签名每人给1000元)余存70多万元不明去向,村民无所得。 6、二0一0年月,支委林汉来把湖沟尾耕地(良田22亩)卖给潭西鸡母割村民,建造棉被厂低价18万,林汉来个人独吞。 7、本村干部把耕地(良田6亩)租给林水坤办养殖场(租期10年),期过6年后,又批准延长使用70年期,多收林水坤1.4万元,干部私分。 8、二00三年月,本村干部把旱地60亩,租给林孝森建造板厂,所得租金无公开。 9、二00三年月,本村干部把旱地60 亩,租给后埔村民林武强建造厂,村所得租金5万元修建公馆前面路道,其他租金不详。 10、一九九七年初月,原支委成员共产党员林石城和部分群众不满村干部违法作为,曾以书面形式(详见1993年1月30日上送诉状复印件),但由于两委得到镇政府庇护,打击报复,颠倒地把林石城由派出所捉到镇治安队,由治安员用麻袋把林石城装起来打得遍体鳞伤,在治安队关多天,至春节前又把林石城送到陆丰市拘留所寄存(把人当作物品),二十二天后才放出,造成恶劣影响,从此村民只能敢怒而不敢言,干部更加胆大包天。 总之,村干部二十年来,基本没有改选更换,属原班人马,下靠房头大,拳头大,上靠镇政府个别领导的保护,横行霸道把集体耕地、旱地、园地、林地当作个人私有财产,非法出租,任意买卖,从没征求村民意见,所得收入租金多少,用到何处,从不公开。也从没有所得租金办理本村公益事业,甚至连本村东、西两面两个集体建的厕所,两委还卖给彭少鑫,林瑞嬷建房,至今还未建厕所,给没有洗水间村民和外来人员方便造成麻烦,广大村民暗中纷纷说本村干部是十足的败家仔,只有破坏没有建设,只顾自已谋财,非顾村民恕声载道。请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进入本村核实调查。 请求政府为新埔村村民做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69361……(广东)
提问时间:2012-11-10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