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关于旧生活小区供暖供气供水并融入市政管网费用的问题

关于旧生活小区供暖供气供水并融入市政管网费用的问题 我的小区是05年的现房,07年我购入并办理相关证件,之前小区都是独立的供气、供气、供热。始终没有并入市政管网,由于种种原因停止了单独供应水、气、暖。先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开放商交涉有以公司经营不善、账本丢失等诸多理由不给解决。要求业主自己承担并入市政管网费用,请问房地产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标准,若不符合,开发商违背了哪款法律条文,是否能给予指明,以便我据理力争。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yj815……(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11-08 11: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