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自家工厂内触电身亡,供电公司说只负责20%的责任
自家工厂内触电身亡,供电公司说只负责20%的责任 7月2日,场主在自家猪场内清洗猪圈,不幸触电身亡,在调查时发现供电公司的一级漏电保护器早已损坏未及时安装,强行送电。场主猪圈内未安装三级漏电保护器,在本地打官司,供电公司说场主未安装三级保护器,是场主的责任,他们只负20%的责任。但我们查阅相关资料,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出版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中规定,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查找动作原因,找出故障点并处理后才能送电,然而供电公司在明明知道一级保护器出问题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这事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ina(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2-11-06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