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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关于二手房继承过户问题

关于二手房继承过户问题 2001年7月经买卖双方协商(有协议书)
本人购买本市河北区住房一套,当时协议书签订的价格是8.5万元(不含过户费),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主(卖方)已故,老伴也无,房主膝下有一儿一女,由儿子继承没有争议(女儿放弃继承)。
 现在我想与房主的儿子办理这套房的过户手续,不知如何办理?
还用将房子过户到她儿子名下吗?
房子还用重新估价吗?是按现行评估价格进行过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engg……(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2-11-0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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