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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急盼:关于二手房过户纠纷问题!

急盼:关于二手房过户纠纷问题! 你好律师:
急切咨询一下,就是03年我父母在安阳某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作为我结婚用房,当时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商谈好价格后,以当时的市场价付清了房款,但因某种原因,房产证未过户(名字还是人家的),之后几年我们一直找他要求过户,他一直找理由推托,直到今年的10月份的时候,我们又按他的要求补交给他5500元钱(说是补他们单位的什么原先房子的差价的),交了之后,这样他把他的房产证给了我们,但依然不给过户(说是他三个女儿在外地上学,房子过户牵扯到什么他女儿继承的权问题,意思是要等他女儿放假回来商谈后再办过户手续,要不然,他现在就以最高15万的价格退给我们钱,他不卖房子了,但是我父母当时跟他签的合同上是对方如有反悔,可以以当前市场价退还我们的钱,现在这个房子评估价是20万,市场价可以也是21~22万左右),房产证上名字还是他的,我想问一下,他给的我们这个房产证之后,他如果去挂失的话,房产局给他办吗?他可以这样做吗?有法律条款约束他吗?他如果再重新补办一个新的,那我们家的钱不白交了?那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合法的权益(5500元还有他不给我们过户的问题)在法律上是有什么说法?我们的正当权益受不受法律保护?他不给我们过户的理由成立吗?我们下一步,想要对该房子拥有产权需要怎么去做?或者,我们去起诉他,我们能得到目的吗??
急盼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y_ren……(山西)
提问时间:2009-11-0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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