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能不能通过法律拿回我们自己的东西?
能不能通过法律拿回我们自己的东西? 我家小姑子和她男朋友(十几年的非正当男女朋友关系),前面十来年关系是还好的,从2006年后那男的乘我们不在家(只有我家公公婆婆在家),他找不到小姑子就结伴来我家打闹砸抢并打伤两老人,对此我家小姑子对他彻底失望,并一直想跟他脱离关系,从那之后那男的便一直找我小姑子以恐吓为由,不许离开他。从那事发生后我家小姑子对他彻底失去了感情,为了不想常见到他,小姑子就一直骗他在外地开超市无法回来并在金华租了房子,见他的次数甚少,在半个月前他跟踪我家小姑子发现我家小姑子在金华租有房子,而且已经租有好几年,而并不是在浦江开超市,他心中发起了愁恨,10月20日那天他骗我家小姑子要和她一起去厦门,硬要她必须去,后来在金华被他拦到,上去就打了我家小姑子几个耳光并强行抢走了我小姑子的银行卡(22号早上取走了2万,后到刑侦大队报案后已拿回),金手饰(2万多),现金3千多一并抢了去。
因为我们一直反对,2006年后我家小姑子虽没了感情但还是瞒着我们跟他交往,那天被他抢了钱等的事,她都不敢告诉我们,后来是她留言给她朋友说如果早上七八点钟不能回来就叫我们报案,早上朋友发信息过来大哥才知道此情况。
22号早上小姑子回是回来了但被那男的打得是满脸瘀青,回来后我们马上就去刑侦大队报了案,那男的是只老狐狸计划的很周密,我们根本找不出对小姑子有利的证据。他也否认抢过她总计2万多元的金手饰和3千元的现金,现在刑侦大队已经结案,结案的结果是拿回被他从取款机里取走的2万元现金和三张银行卡,刑侦队的说他们是特殊关系无法立案。至于那些金手饰和现金大概是侦察都没侦察,就凭双方简简单单的口供就结了案,请问我们接下来是不是还有什么办法,还能不能通过法律拿回我们自己的东西?
同样22号我们也在金华报了抢劫案,但至今还未处理,大概是不会受理了,所以想请律师给我们想想办法。他太猖狂了,那些东西不拿回来心里头的气愤无法消除,打他电话他,他不敢再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悠悠@心情(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11-05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