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拆迁房产问题咨询律师
关于拆迁房产问题咨询律师 情 况 说 明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索镇西镇村
*2002年旧城改造,我家原土地面积381平,建筑面积273平,按当时只能分2套房子(各116平),余下的52平可以折现给我们,但因当时奶奶爷爷正好轮流住我家的,2个因素,分了一套小二楼76平, 因为当时我家付了另外2套,就没钱了,是爷爷付了这个小二楼的钱,房产证上也办成了爷爷的名字,考虑到当时奶奶爷爷不方便住2楼,也因爷爷奶奶的要求,我爸和爷爷是换着住的,到目前为止,爷爷住我家分的一楼(房产证是我爸的),我们住爷爷名下的小二楼.
*于2012年9月3日爸爸和爷爷协商:爸爸还给爷爷5万,爷爷同时给了爸爸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爷爷打了收据给爸爸,写道:今收到徐生祥原借款6万元整,终老交房,签字:徐经书,日期2012年9月3日.因过户要花2万元整,正好手头上没有,想到11月份办理过户的.
*于2012年10月30日,爸爸的兄弟3个2个妹妹来寻衅闹事,让爷爷给他们每家2万元,不然就不养老,这下爷爷怕了,反悔了,说要我们再拿出3万元给他.原本爷爷写这个收据的意图就是爷爷一直住我家的一楼住到老,以此为条件,才将房产过户到我爸名下.
*现在既然爷爷反悔,那我们也不能同意继续住我家一楼,要换回来住,房子仍旧是爷爷的,但我们的52平得按市价折现给我爸.(现在76平房产估价约30万人民币).
*今年我家的一楼和这个有争议的小二楼均安装了管道煤气和集体供暖气设备,均是我爸出钱的.集体供暖管网费开户1000元,管道煤气开户2800元,一楼由我家付,这是当然的,但这个小二楼如果将来不过户到我们名下,钱要清算给我爸.
*目前手上的证据就是一张收据和当时3套房子付出的总费用收据,以及拆迁办派人来量房的有数据记录的一张纸而已,从昨天开始,我爸到村里去找能证明这52平是我家拆迁后余下的平方的证据,可村里人说时间太长,销毁了。
*当时所付5万元是这样组成的,我们的52平,乘当时的低价RMB550元,得RMB28600,因不可能有正好的52平,当时有这个76平,那么多出来的24平是按高价(低价基础上加收25%)算出的,约RMB43000多,因当时我爸负责装修,爷爷就合并给了我爸5万整来付清费用。这样的基础上,爷爷居然说只按当时土地面积52平的价格算出来是RMB8000给我们,房子仍旧是爷爷的,我们换回来住。这样的结果,我们不会同意的,没有我们的房子拆迁余下的52平,爷爷也不可能以5万元买这套房。
*爷爷为什么会在收据上写原借款6万元整,也是考虑到这些年的利息问题,怕将来兄弟们有意见,爷爷一直住在我家的一楼,实际上也为其他兄弟省事/省钱,无形中我爸也是自我牺牲。
*以上文字中所写平方都是按目前房产证上写的,当时实际付费都是按半封闭阳台算的。
*综以所述,如果我们请律师上诉,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谢谢!
*我姓徐,电话:13913859788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苏末儿686……(江苏)
提问时间:2012-11-02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