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入职要我交服装费+工作卡780元
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可以 投诉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您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你好,建议谨慎核实相关信息,提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