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上个月我在前一个公司自离了,然后3月份我才走的,工司发薪水的时候
到劳动部门
工资是可以要回来的,可以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自离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
自离,自动离职,即不告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无论是解除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均应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您好!辞职不影响工资的发放,建议您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问您与单位之间有没有劳动合同呢?单位有没有给您买社保呢?建议您来电,我详细给您分析您可以得到多大的利益。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