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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5岁,我出三分之一的房款当首付给孩子买房,女儿女婿还月供

我今年55岁,我出三分之一的房款当首付给孩子买房,女儿女婿还月供 我今年55岁,我出三分之一的房款当首付给孩子买房,女儿女婿还月供。请问:1,女儿女婿同意的情况下,房产证上能写我们三人的名字吗?加上我的名字他们还能办理25年或者30年的贷款吗?2,如果不加上我的名字,我又想要三分之一的产权的话,有什么好办法呢?我们三个人一起去做公证,证明有我三分之一的产权,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3-0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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