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赔偿问题
赔偿问题 个人工程队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工人出现意外伤害住进医院抢救,最后病人没有恢复到原状,工程领导人也没有能力偿付剩下的钱的话。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妹夫是一直做这个钢结构制作安装的,我觉得这个比上班强(之前我跟着别的工头做过钢结构制作安装,因为不认识什么人,一直包不到活所以停了短时间直到遇到我妹夫)故2012年开始跟着我妹夫做这个钢结构,基本上是由他(我妹夫)给我介绍活,然后我带几个人负责干活。今年8月份我和我妹夫两人一起包了临汾景老板物流库房的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这个活是在景老板的哥哥手上接的,景老板哥哥是防盗门厂老板),在快完工的时候有个工人(这个工人是我通过广告招收的)从彩钢房上失足掉了下来(掉地上后的姿势呈身体右侧朝地包括头部),当时进工地后没有承包合同也没有口头协议,工人也没有上意外保险,事发后我和我妹夫急忙把病人送往医院抢救花了有近五万元。现在病人回到家里了 头部中伤 眼睛由于摔下来造成眼珠往外爆出(睁眼闭眼不灵活,视力有下降—以前是近视400多度)肺部半边受伤失去功能(恢复中),肋骨摔伤三根(恢复中)。事发后为了治病救人拿到工程款,与景老板哥哥签订了承包协议(协议上说明任何情况与他无关,协议是我妹夫一个人签的)。现在病人要求十天里拿够10万元作为赔偿,可是我现在已经到了极限,车子已经拿去作为抵押交给医院作为医疗费(车子是英伦金刚,家里给拿了两万多,我借了两万多买的)。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法院有什么规定。跪求答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gbi……(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2-10-30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