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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1、公司筹建期内,2008年12月上班,到2009年4月20日签订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上听说2010年3月份成立)。
2、2009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19日签订1年劳动合同,期间未缴纳综合保险。
3、合同自2010年4月19日到期,询问公司:未明确答复是否续签。本人一直上班到5月6日,离开公司。
现在提出如下诉求:
1、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19期间 双倍工资。
2、补交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期间的综合保险。
3、经济补偿金(月工资)
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可以诉求的有哪些?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c111……(上海-金山区)
提问时间:2010-05-2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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