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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单位扣押工资问题

关于单位扣押工资问题 我的亲人到一新单位后第一个月的工资被分两次扣做为押金,口头上说离开单位后发给工资。在辞职后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未发给工资。(注有关移交财务的工作因素)。本人想要回应该得到的工资。原单位所扣的工资做法是否合理?并是否有连带的其他赔偿关系。请您解释。我们如何面对? 
来自于:北京 提问者:匿名 积分: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js(北京)
提问时间:2010-05-26 12:1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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