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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这两份合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能否办理?

这两份合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能否办理? 有人借了我10万元现金,现无力偿还,债务人愿用房屋抵还,并同意到公证处公证抵还合同,但是,该房屋是二手房,整幢楼因房贷原因未办理房产证,到现在还未办理过户手续,后来在丈夫的名下补办了土地使用证,(她们二人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同居10多年,现协议离婚,该房屋归女方所有),现有和第一任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和与丈夫协议离婚的合同。请问:持这两份合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能否办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bchsh(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0-05-26 08: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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