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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沂源县,二审淄博中院原判,孩子住大街,怎麽办?
一审沂源县,二审淄博中院原判,孩子住大街,怎麽办? 沂源县民事一庭离婚冤案,法院的人害怕女方(她弟弟是老板)就把所有财产(楼房家具)都判给女方【没有任何证据】,女方有工作每月1200元,法院的人说女方是无业。男方视力残疾脑力不好,男方所有证据都有,楼房是在登记之前签的购房合同,男方的父亲支付房款3万元,购买家具价值3万多元,女方在沂源县光力士纤维有限公司上班累过敏,男方父亲亲自去女方公司给支付5000元停薪留职款,女方看中男方(父亲以前当过官)财产和权利,才和男方结的婚。以上内容男方有所有的证据法院不认可官司输了。一审不公平,男方又上诉,二审审判员调查证明中一审审判员在背后捣乱怕男方赢了官司【法院的受处罚】二审又维持原判,这是什么官司有证据都输了,没有证据就赢了官司。在背后捣乱人是审判长杜申甫,审判员张文梅秉公不执法,为人民币服务,法律有情,人为了钱,【此帖子根其他的法院没有任何关系】求助网友帮忙嬴了官司之后酬谢2万元,其他的费用另算。
男方家庭很惨,弟弟是残疾人,自己也是残疾人,父亲去世,母亲体弱多病。
男方律师哄骗男方说,屋内所有财产归女方,楼房归孩子,在庭审中男方就放弃所有家具,最后男方律师法院的人女方都成一伙向着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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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朱西标(山东)
提问时间:2012-10-27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