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地热漏水谁承担责任
地热漏水谁承担责任 我今年5月入住的新房地暖漏水,我的房子是2010年11月买的现房,我们小区2010年11月是第一次供暖,今年供暖是第三年,请问:
(1)我的情况算不算2个供暖期循环内? (2011年11月份损坏过一次,是开发商维修并赔偿的)
(2)地暖漏水小区物业(我们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为同一集团公司)应程担什么责任?
(3)我家4楼,漏水把三楼淹了,要求我赔偿。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哪?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862077……(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10-27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