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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所购房产,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前男方所购房产,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前男方所购房产(第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如何处理?
1. 共同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子增值部分均分
2.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增值属于法定孳息的一种,应归属于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不应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婚后没有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情况下,即使共同还贷,另一方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其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的升值主张其他诉讼请求。
这2种,去法院到底哪个可能大点,如果是要争取第2种,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cbc20……(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10-2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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