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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解散

二审法院过了按《民事法》规定的期限还没给上诉人(债权人)终审裁定

二审法院过了按《民事法》规定的期限还没给上诉人(债权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诉人是因不服一审法院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二审法院2010年3月17日已立案,现五月底了

一。上诉人(债权人)应到中院二审法院哪个部门反应此“情况”?
怎样表达自己的“请求”中院尽快作出作出终审裁定  ?
二。你认为中院接收上诉人的“请求”  尽快作出终审裁定会多少个工作日送达裁定给上诉人(债权人)?

请回答二问,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waf66……(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0-05-25 11:2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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