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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为朋友借款31万,借款期限一个月,到期我归还了

我在2009年为朋友借款31万,借款期限一个月,到期我归还了 我在2009年为朋友借款31万,借款期限一个月,到期我归还了,归还时对方没有给我借条,也没有给我打收条,因为都是从小发小,也就没有在意,在2009年我朋友因为经济事刑警队给抓起来了,我怕发小会拿着31万元借条起诉我,我向刑警队写了一份为我朋友借款原因,到期归还借款时,我朋友也跟着一起去还款的。地点时间我朋友都知道,2010年我发小真的起诉我了,起诉我时我不知道2009年底我就离开北京了,今年1月我回北京,法院找到我才知道,我发小起诉我了,让我偿还他31万元借款,我请问律师现在我要想起诉我发小,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朋友在刑警队预审期间,他承认我为他借的31万元以归还了,借条没有撤回,我要是起诉我发小诈骗我31万元,可以成立吗?我有把握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石景山区)
提问时间:2018-02-03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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