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再婚夫妻问题  赡养老人问题

再婚夫妻问题  赡养老人问题 1.再婚丈夫因妻子生病生活不能自理,不愿再跟妻子一起生活,丈夫已经去自己儿子处以身体不适为由不回来跟妻子一起生活,也不给妻子生活费。丈夫有退休金,妻子没有。妻子应该怎么办?

2.子女赡养老人,可以附加条件吗?老人早年将房产给小儿子,并且老人的土地也在小儿子处,现在老人生活困难,需要儿女赡养,大儿子以此为由要求老人将土地或者房产归其所有,或所用,才会同意赡养老人。小儿子以没时间为由也不照顾老人,现在老人在女儿家。老人应该怎么办?可以找两个儿子要生活费吗?

3.若老人去世,伤葬费用应该由儿女平均分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sbdqj(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2-10-24 20:1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