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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方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方的赔偿问题 主要责任方:小车,证件齐全,有交强险,商业险。次要责任方:电动车,无保险,住院治疗12天。次要责任方腹壁肌肉断裂造成腹壁疝,医生建议休息4个月,有建休证明,现伤口还没痊愈。到目前为止,花费了医药费等1000元左右(有发票),次要责任方要求赔偿误工费132天X160元X70%
有单位证明,但没有完税证明。修车费1606元X70%元(有收据)。营养费1000元。伙食补助费30元X12天X70&元。护理费100元X12天X70%元。后续治疗8000.共计26000元左右。 由于受害方是木工直接从老板手里拿现金的,没有完税证明,这样的话误工应该赔偿多少一天。后续治疗也没有医疗的证明,但是也可以做修补手术,我不想做!主要责任方声称赔偿金额太多不愿意解决,请问像我这样的应该要求赔偿多少才算合理呢。 急急急。求解答 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o25……(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2-10-22 16: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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