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公司无故辞退 赔偿还要扣税
公司无故辞退 赔偿还要扣税 2012年3月中旬被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录用 试用期为3个月 工资为百分之八十 试用期后让我签字了一份评定表上面说的是我试用期的综合评分 并没有一式两份的录用合同给我 10月份突然提出要求辞退我 并要求我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 说我的劳动关系将于10月11日解除 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而10.1长假之前的工资按天发给我 让我做到11号这天 等于提前三天通知我 公司将为我缴纳10月11月的社保(公司应缴部分和公司代个人缴费部分)
之后我在12号收到4700元 少了500元 与合同内容不符 经过询问公司的解释是那500是从我这里扣得税
我每个月工资是4500 每个月公司都只给我发4000 是每月都扣500 说是上保险了 社保卡至今未给我 这赔偿金里不应该再有扣除的500元吧?
请问我怎么能知道我每个月被扣除的500是否都为保险钱 还有这最后赔偿我的他没有提前30天告知我 赔偿一个月是正常的么? 扣500的税也是正常的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yosno……(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10-19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