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公司管理人员到我们业主厂里闹事,威胁要烧了我们的货物,打死我跟员工
公司管理人员到我们业主厂里闹事,威胁要烧了我们的货物,打死我跟员工 事情的起因:湖南某县人毛某,通过口头承诺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兴东木业(扶照收费战傍)骗走我们业主的货物(价值26万元),之后携货款逃回湖南老家买车买房,逃跑24小时之后我们业主向金陵派出所报案(西乡塘区金陵镇),在派出所的带领下我们业主积极按规定缴纳经费,于数日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派出所经过审问后私下认定毛某没有触犯法律,并派人到公司做业主思想工作说:“不要起诉,起诉是徒劳”。之后私下认定为民事经济纠纷,嫌疑人也放了出来,留下一笔财物在派出所和一个厂房设备(嫌疑人委托公司拍卖),之后我们业主到派出所要求按比例分掉那笔财物,派出所的回答是:“不知道,没有权利扣毛某的钱”就这样我们业主一分钱也拿不到,嫌疑人所欠货款数目也没有跟我们业主对清也没有指认,毛某也消失了。之后嫌疑人的厂房设备由毛某委托公司管理人员代理拍卖,拍卖之后所得的钱,由在所有受害业主当中的)半部分人中跟代理人签字按手印收下这笔钱(作为偿还毛某所欠的货款),之后代理人说没有从中得到好处,要求这部分业主退还这笔款,均被业主拒绝,之后,公司组织黑社会到业主厂里闹事,说:不退回之前的款,就烧掉我们的货物,打死我们的员工,关水电”报案给派出所过来,派出所还抓我们业主起来,而没有抓闹事的人。我们真的走投无路了吗?社会还是这么黑暗吗?跪求帮助,小弟我跪下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5219……(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10-19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