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你好,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仅不需要支付任何的培训费用,还可以从单位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2)至于公司的培训费用,只有公司对员工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且有相关的凭证,在公司没有违法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
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培训费用,要看合同的约定,但是最多也不能超过培训费。
积极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