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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未给员工续签正式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未给员工续签正式合同,如何赔偿? 我于2008.10.8进入本公司,合同已于2011 10.7到期,但是公司在2011 10/20日只给你们签了一张《合同到期通知书》,并没有正式续签合同给我们。《合同到期通知书》,内容如下:你与公司的劳支合同关系在2011年10月7日终止,公司决定与你续签合同,新的合同期限为2011 10月8日至2014 10月7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有效至2014年10月7日。现我问以下问题:请问这个通知是否法律郊力?如果公司炒本人,有几个月赔偿?如果本人提出辞职的话,我能拿到几个月赔偿?因为公司最近的气氛不好。所以我先了解一下,然后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nnyw(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10-1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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