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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下家违约造成不能按时过户影响了新房首套的手续办理,该如何处理?

下家违约造成不能按时过户影响了新房首套的手续办理,该如何处理? 我们是要卖掉现在的房子才能去办理新房的付款及手续办理。下家按合同约定应该是9月20日完成过户,但由于下家各种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我们于9月28日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10月15日办理审税,10月20日前下家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房款70W(已支付90W,剩余130W是要通过银行贷款的,目前贷款手续还在办理中)。无论银行贷款能否成功,下家于10月26日支付剩余房款60W),如果下家未按约定时间节点履行,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房款的10%。现在的问题是:15号已经到期,但买方还是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但我们新房的付款期限马上就要到了。如果我们立即终止和买家的合同,那就意味着我们新房肯定是二套了,首付需要支付很多对我们来说承受不了。如果不终止,但下家一直不遵守协议条款,每次都找各种理由拖延,造成我们违约上家。碰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如果真的终止,是否真的可以获得房款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是否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如由于下家的拖延造成我们支付上家违约金等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ngko……(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2-10-1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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