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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筑

工程暂定价与最后结算的主材单价

工程暂定价与最后结算的主材单价 合同暂定价为:396万元,但结算方式并未在合同中描述清楚,因市场竞争,在投标报价中的主材单价过低,导致现在建设方在核定现场实际安装的工程量的同时,扣除投标报价书中,未作的工程量之外,取费的材料单价依然按照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可以按实际的来结算,但主材单价是否可以按市场价跟建设方予以调整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nmlcs……(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10-14 01:2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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