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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今年的8月5号我把家里收藏的电视剧光碟拿到店里由于是过时的电视剧我想把它处理掉,刚销售2包共4张光碟,合计人民币10元整,就被派出所以盗卖光碟拘留,后取保候审回家,我以为这事情等取保时间过后就了解。后来10月11号派出所通知我等法院传票。我不知道怎么办。该付何样的责任和罚款。会判刑做牢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pxj199……(陕西)
提问时间:2012-10-12 15:0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康治斌律师
2012-10-12 21:21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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