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摩托车无牌照无保险.把车借给朋友出了车祸,双双死亡,交警认定本人无责任,可对方上诉本人要求赔偿1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我的补充: 2012-10-12 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只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建议积极应诉,你能证明你无过错的,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在借车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如果你的朋友有驾驶证,你可以抗辩你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你是应该承担的。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