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官司

遗产继承官司 1.在我父母合立的一份遗嘱(有签名但是没有标明日期)里面写到了他们的一份财产(邮票)在他们死后由弟弟王某继承,另外两套房子分别由我和大弟继承。在我父亲死后,王某从我母亲处要走了这些邮票(推测应该是偷走或者强行要走)。之后我母亲依据当初合立的遗嘱内容,写了一份遗愿,但是遗愿上面却没有提到被王某拿走的邮票。母亲去世后,遗嘱曾被证明人胡某当着我们三姐弟念出。后来一晚王某趁大家不在又破门而入,抢走了遗嘱和遗愿。现在王某起诉想要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除邮票外剩下的财产。

不管是王某偷走还是强行拿走那些邮票,他都可能会拿出母亲的遗愿,根据上面没有写到邮票,以编造是母亲赠与或者甚至是父亲生前赠与为借口。我希望您能帮我分析下,王某会如何钻空子,不交出这些邮票,而按照法定继承剩下的财产?我又该如何运用法律条款来应对?


2.为了在遗产继承中分到更多的利益,我弟弟王某甚至诬告、陷害我在母亲病重期间害死母亲,应该在遗产继承中少分甚至不分。针对他的这些诬告和陷害,我可以拿出证据证明我是清白,在法庭上我应该列出用哪些法律条款来请求法官对他的诬告、陷害行为进行惩罚?希望您能帮我分析下,能否在在这个遗产继承案件中运用法律条款对王某的诬告、陷害行为进行惩罚,而不必另外再起诉或者反诉?我该如何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nter……(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8-12-05 14:3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