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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彩礼纠纷

婚姻彩礼纠纷 男方与女方由双方父母和亲戚认可(当时女方有情绪,不太赞同这桩婚事,后由女方父母劝说,答应了这桩婚事),男女双方于去年农历10月初购买了结婚所用的家居用品,10月中旬在家举行婚礼并宴请亲朋好友(因男方不够法定年龄暂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从举行结婚仪式住在一起到分手并无同居生活,只是有夫妻之名罢了!)。

今年男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多次与女方协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果。农历6月中旬男女双方协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仍不同意,坚决提出分手,当场表示赔偿男方一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可是女方父母贪财,说什么这不该给那不该给。到现在还欠男方婚姻彩礼5000余元。。。

请问男方怎样有效追回自己应有的婚姻彩礼?若起诉详细环节是什么?诉讼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anti……(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2-10-09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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