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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供热改造产生的纠纷!

因供热改造产生的纠纷! 我家小区原来是小区供热,由于不热大家集体去政府找了市长,市长给了满意的答复并开始进行改造,在改造过程中需要破坏一楼门市房的地面,一楼门市房业主提出要求,1.要求其楼上这一个单元十家拿钱给换好的新的地面。2.要求这一个单元十家那钱给安装其门市房内的暖气。3.要求门市按照市面出租的价格从开始破坏到收工这一单元十家给拿房租费。其门市房正在闲置中。我想问一下,她这些要求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jly86……(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2-10-09 12: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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