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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父母出全资购买军产房给男女双方住,如以后涉及离婚,只凭两方自己签署的协议(条约)证明,不经公

婚后女方父母出全资购买军产房给男女双方住,如以后涉及离婚,只凭两方自己签署的协议(条约)证明,不经公 婚后女方父母准备出全资购买军产房给男女双方住,房证上的名字为女方,男方只负责装修费用。双方准备签署一份协议,说明房子是女方父母出全资为女儿购买,男方只享有入住的权利。如以后涉及离婚,这样一份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应?如不可以,需要什么样的协议才能证明不算是共同财产?男方出资的装修费用及家具家电费用,将来如何分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雅雅不哭(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10-0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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