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请问企业倒闭,法人欠债潜逃,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请问企业倒闭,法人欠债潜逃,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2008年,一个纺织企业,由于经营和市场行情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在濒临倒闭的情况下,法人王先生由于欠款太多而选择了潜逃至外地躲债。债主多方找寻无果。
其所欠债务情况如下:亲戚朋友间的欠款,150万元;2. 原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欠款,280万元; 3. 客户欠款(在没有供货的情况下预收了货款,并提供了收据),25万元; 4. 银行欠款,无。
请问,如果法人王先生选择在现在(2012年)回来,在最严重的情况下,法人王先生在法律上需承担什么责任?
亲戚朋友间的债务情况可以酌情逐渐偿还。原料、设备供应商和客户的欠款,是否可以化为企业行为,对企业来说是否可以归为破产考虑(从出逃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近4年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isa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0-08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