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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已领证但因未办理婚礼未共同生活,因口角现双方同意离婚,但男方要求返还所有彩礼和钻戒以及过节礼钱和订婚时给女方小辈的红包钱以及情人节时给女方买礼物的钱,(彩礼的其中一部分女方已用于结婚买家具电器并已拖至男方家),经过协商,女方同意偿还彩礼钱,但是由于一部分已经用于结婚用的家具和电器上,女方认为应该抵掉一部分彩礼,但是南方不同意,请问家具和电器钱可以折抵么,如果折抵是直接折抵给男方还是由女方找第三方卖掉再把钱给男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wj031……(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10-06 11: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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