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案件中程序问题

离婚案件中程序问题 1:提交答辩状与不提交答辩状有什么区别吗?不提交答辩状是不是就得当庭口述,提交答辩状当庭就不用口述了吗?2:第一庭不同意离婚,且没有上交相关的财产证据。如果半年后,或本方上诉同意离婚时。再提交相关财产证据允许吗法律还认可吗?3:申请委托代理人,是不是当事人就不用出庭,或出庭后不用回答对方律师提出的相关问题?4;申请委托代理人的期限(开庭前几天申请可以?)5;孩子判给一方,对方不给孩子,申请法院执行。执行不了的怎么办?或执行后对方又将孩子偷回去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简单(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2-10-02 22:5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