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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具体项目及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具体项目及标准 我表姐夫因一起追尾型的交通事故中身故,姐夫是后车(追尾)的乘车人员,非驾驶人员,案发地在呼和浩特市段的高速公路上,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我姐夫乘坐的车占主要责任,前车占次要责任(该车是拖挂车,有主和挂车的交强险,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追尾车即我表姐夫所乘坐的车上3人全部死亡,现因追尾车的司机也在事故中死亡,且司机尚有两个未成年小孩和父母,我表姐夫这方的亲人有我表姐、两个已成年的孩子,两位老人(其中一位72岁,1为不到70岁),另一身故的人尚未成家,只有年龄不足50岁的父母。请问我姐夫该得到那些方面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和总金额是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博涵(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2-10-0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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