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租赁协议期未满,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协议,是否需要赔偿?

租赁协议期未满,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协议,是否需要赔偿? 租赁协议未到期,协议条款有明确:“合同期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收回自用或乙方却因事需退房,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合同内容里没有提到提前一个月是否仍需支付违约金。
请问,该情况下,解除方已提前一个月短信通知对方,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voryj……(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12-06 16:3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