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寻求帮助

寻求帮助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6月份追随男友来到刚果金,8月份发现不小心怀孕了,因为驻外工作时间短,出于对公司考虑没有马上请假回家,于是在这边的医院找中国人做的人流,可是事后一个月仍出血不止,去做B超说是还有小孩只是没有心跳或者子宫内残余,于是想马上请假回家,开始只是说生病检查身体。领导不重视。后来说明刚做完人流现在出现问题回过治疗,谁知领导说不听任何理由并说不报销往返机票同时不报医疗费用,并且以工作及交接为由不让及时回国治疗,拖延时间。为了自身健康及不影响到今后生育,毅然选择辞职,可是这样也必须完成所谓的工作(办理签证取回护照,我曾强调可以请别人取回来,领导不同意,必须本人),现在我还在刚果金,本想趁国内小长假之前及时治疗,现在只能等到十一之后,也就是说还要耽误至少半个月,我身体已经明显感到不适,晚上整夜肚子疼睡不着觉,严重影响到精神及身体健康,心里实在感觉委屈不想这样忍气吞声并为将来的生育担心,想保护自身利益我该怎么办?谁来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王英儿(安徽)
提问时间:2012-09-29 19:3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