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我司项目通过法院拍卖取得一块原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但是拍卖款中包括土地出让金,那么我司得到这块土地属于划拨土地性质还是出让土地性质?
2、因为法院的过错,在我司缴纳了拍卖款之后,发现原拍卖价款中的出让金计算少了,要求我司补齐,于是把我司交的拍卖款中的土地出让金款项退还给我司,让我司自己补齐之后,交到有关部门。但我司的这笔款项因一些原因一直没有上缴。但是土地出让合同已经签订了。
3、那这种情况下,我司获得的这块土地现在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ji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8-08-27 16: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