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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

劳动仲裁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 我于2008年3月17日人职。试用期3个月,至到2008年10月1日升为组长至 到2009年升为主主任工资平均3200元。工作两年多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钱也扣46元。每一天上班都是10小时到11小时,也没有给过我加班费。. 3月5日哪天老婆要生孩子了,我就补了年假4天。病假一天,回来之后,公司就说你这个业绩好差,这样下去你就不能在留下了,公司就出了警告信给我,说半个月你再做不到业绩你就自动走吧。到了2010年4月1日我做不到,我就走了。这样的公司两年都没有给我保障。没有签跟我签合同,自己也    问过行政经理,我什么时候有合同签。她就说到时会给你了。我走了还没有给我。也没有找个我。 
请问:劳动仲裁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因为已经两年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金胜(广东)
提问时间:2010-05-1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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