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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房产问题。
婚前房产问题。 婚前买房,首付和商业贷款由男方一方承担,婚后男方以其公积金单独支付剩余房款。
1.在男方公积金还贷未清偿时,房产可以过户吗?
2.如果婚后男方将女方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之上,日后婚姻破裂,女方可以分到多少房产,望好心人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cwj198……(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2-09-20 16:51
陈晓云律师
2012年09月20日 16时53分
1、不能。
2、依法加名但未约定份额的,一般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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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江晓辉律师
VIP
2012-09-20 17:09
如登记名字后一般是按登记的份额分配,如未登记份额一般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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