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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寻衅滋事吗?

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寻衅滋事吗? 在白天我被一个人叫到法院对面的街上,随后他们一伙又来了两个人,他们三个人每人拿了一把匕首,其中一人又拿了一把砍刀。用刀把把我的脸磕伤,用刀捅了我屁股一刀,但是这几处伤都够不成轻伤害。我想问下律师,他们的这种行为算什么行为,如果不是寻衅滋事又是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38809……(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2-09-1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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