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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住宿费相关规定
关于学生住宿费相关规定 我是北京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今年大二,我们学校是以走读为主的大学,所以可以住宿的名额并不多.当时我们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上面规定我们一学年的住宿费是750元,可是入学后学校却通知我们,我们的住宿费是2000元,因为学校里面住宿的名额都是分给偏远地方的学生的,而我们要住在学校租的宿舍中,加上每年200元的空调费,每年总共2200元的住宿费.住宿价格高不说,我们的住宿条件很差,8个人一个房间,没有澡堂,也没有独立卫生间.我们女生住在1,3层,男生住在4,5层,再加上周末有一些上补习班的学生,所以我们的宿舍周围总是出现一些闲杂人等.这样就算了.学校这个学期通知我们,让我们从下个学期开始到学校的另一个教学部上课(那个教学部离我们住宿的地方坐车将近一个小时).给我们提供的条件就是让我们搬到学校另外租的宿舍中,而且价格也是2000多元,条件也很差.我们不接受,学校让我们提出自己的意见,我们的意见是还住在现在的宿舍,按每年750的价格收费,或者再现有条件基础上给我们交通补助,而且把上课时间错后.可这些条件学校都不采纳,而且让我们下周就去交费!可是我们这个学期还没有结束!现在我们想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首先,我们来到这个学校时,是属于这个校区,可是把我们挑换到别的校区,却没有给我们应有的补偿!我想请问法律有没有对学生住宿费的相关规定,还有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s8992……(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05-1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