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女超过16岁父母还未领取独生子女证将无法领取独生子女补助金。
追问:您好,我也刚看了一则关于独生子女保证申领的条例,条例里申请条件规定是年满十六岁的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证,但在办理程序里也有一条规定: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而我家的情况就是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这里并没有严格规定这种情况下的子女在年满十六岁后不得领取独生子女证。
回答:条例里申请条件规定是年满十六岁的不能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规定吗
追问:您好,条例里规定的“申请条件”是说都要在十六岁以内才可以领取,在02版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的第三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在十四周岁以下的,经父母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是现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的第四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行条例并未像之前的条例对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孩子年龄进行限制,只是说自领证到十六岁止可以领独生子女保健费。<br />
<br />
我的问题是,在我去办理独生子女证时,镇政府的回答是“超过十六岁,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这是正确的吗???
回答:你如果认为可以,那就让你父母去办一下试试,不就清楚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