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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未公证是否具务法律效益

购房协议未公证是否具务法律效益 几年前我购买了一套房子,但这套房子当时属于单位的房改房,除产权证外,其他手续都未办理,所以当时购买时就只签了一个“购房协议”由房主及其家人签字并按手印认可,协议上并注明了:今后房价涨跌产生盈亏均与他们无关,但是,现在这套房子所处位置面临拆迁,可房子还是以前房主的名字,如果拆迁办让我们叫以前的房主来办理相关的过户或是签字手术,以前的房主不来或是想另外要拆迁款,我们该怎么办,如果通过法律的话,我们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快乐(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2-09-1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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