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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约不到两个月,,房东以租金低为由想毁约

租房签约不到两个月,,房东以租金低为由想毁约 为了陪孩子上学,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两年.现租房签约不到两个月,入住不到十天,房东提供的热水器坏了,厂家检查后发现是电脑板坏了,需要480元更换,合同中已明确人为损坏的需要赔偿,自然损坏的要通知房东,并协助房东修好
但是房东提出各掏一半,不然就走人,不租了.理由是租给我们的价格低了(价格是他们自己定的,没有我们一丝的影响).
    考虑到经常换环境会影响孩子学习,我们答应了他们的不合理要求,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类似问题的发生,我们提出对房东留下的"空调\洗衣机\电视\VCD\DVD"等电器(电器是2002年的,基本都到寿命周期的临界点了),要么东西搬走,要么贴封条,我们肯定不用这些东西,但是房东都不同意,非常蛮横地说合同中依附着这些电器,我就必须负责保管,退房时要完好地交给他,否则至少还是各掏一半的费用,不然还是走人......
    总之,就是认为给我的房价低了,想把我们逼走了事,但是我们真的是怕经常换环境会影响孩子学习呀,不想搬,房东这么逼我,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无言有思(吉林)
提问时间:2012-09-1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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