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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有没有法律规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员工的社保关系

有没有法律规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员工的社保关系 如果辞职时,单位以“员工签署了有关培训规定的制度,而且培训结束后,工作期未满,所以,要求员工补上培训费用,未补齐者,不予转接社保关系”为理由扣押员工的社保关系,是否属于违法,应不应该给予员工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于正洋(天津-北辰区)
提问时间:2012-09-0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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